申请和收回原厂人力资源流程
1.简单流程
开始》申请》评审》使用》检查》收回》回顾》结束
2.稍复杂流程
业务部门申请》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》资源管理部门审查》评估》判断是否内部资源就能满足,不能满足则发送给其他部门征求意见(比如服务商管理组)》其他部门评估成本》资源管理部门汇总意见提交给更高领导审批》审批通过,资源管理部门协同采购部门筛选合适服务商》服务商提供方案、报价和人员资质等信息》资源管理部门协同业务部门审核信息》服务商派出人员》资源管理部门与服务商明确工作任务、汇报关系、绩效考核等,并通知接受人员,正式开展工作。》任务完成后,业务部门对表现进行全面评估并申请收回》资源管理部门审核》审核通过后通知服务商》工作交接,撤离项目》费用结算与反馈收集》结束。
3. 注意事项
- 谁想用,谁申请
- 预期成果:提交交付方案、拉通产研确定需求排期、POC期间解决问题、配合投产、其他
- 申请时可把之前申请过的复用
- 评审时,要看是否符合申请条件,再看是否有可用资源,明确资源的使用期限和输入输出后,方可提供。
- 到期就自动结束,资源自动回收,申请方评估表现。
- 资源提供服务,在这个申请的基础上贴上日报,可以一一对应,方便未来扣分。
4. 附件
《资源申请单》:项目背景、申请原因、人员需求明细(人员资质、工作安排、工作时间、工作地点、其他)、预期成果、预算安排(如涉及额外费用)等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