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么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

Posted on Apr 1, 20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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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

软件名称栏

分类号

  • 按照国家标准 GB/T13702 和 GB/4754 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

版本号

  • 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

开发完成日期栏

指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日期

首次发表日期栏

指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。发表是指以赠送、销售、发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。未发表的软件不填此栏

软件开发情况栏

根据实际情况选择

  • 独立开发
  • 合作开发
  • 委托开发
  • 下达任务开发

原始取得权利栏

独立开发软件取得的权利

继受取得权利栏

在三种继受的方式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

  • 继承是指通过继承取得著作权
  • 受让是指经过原著作权人转让取得著作权
  • 承受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和终止,而由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情况

权利范围栏

指著作权人取得的权利是全部还是部分

取得部分权利的,应当注明具体权项,选择填写如修改权、复制权、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或其他权利

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栏

对软件所用于的行业和主要功能做简要说明

应注明使用的编程语言及其版本号和源程序量(行数)

申请者栏

个人申请者

  • 除填写各项内容外,应提交身份证(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)的复印件

法人申请者

  • 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。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,同时加注联系人的姓名、电话。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

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

代理者栏

个人代理者

  • 除填写各项内容外,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委托代理授权书

法人或其他组织代理者申请者

  • 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。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,在电话栏中加注联系人的姓名。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

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栏

鉴别材料是指软件程序和文档

一般交存

  • 提交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(如:软件说明书)前后各连续 30 页。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 60 页的,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。一般情况下,源程序每页不少于 50 行,文档每页不少于 30 行。选择一般交存不再填写本栏其他内容
  • 鉴别材料用A4纸,左右各留出20mm,页码打印在左上角,无须装订

例外交存

  • 在栏中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,并提供相应材料

封存

  • 分为封存源程序和封存样品两种。选择封存源程序的,应填写页数。选择封存样品的,应提供光盘

申请人保证声明栏

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名章

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,由单位加盖公章。

签章应为原件,不得为复印件